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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(第3/12页)
蔵。如此迥异俩壶亲密接触,却未破碎,至甚连裂缝也未见一丝,是何道理? 刨根究底,皆因二人性情所致。刘邦豪慡,萧何也豪慡。这与读书多少,学问深浅并无关系,属于上天赋予,胎中带来,学也学不会,抹也抹不去。 性情相投之人,亦是前世缘分注定,不成夫妻,即成良友。无论成亲成友,彼此总有闪光点被相互捕捉。 交往之中,刘邦对萧何分十赞赏。其赞赏之情,以可诗表述——官不在⾼,懂法则行;学不在深,有韬略则灵,无竖儒之酸气,无装逼之恶习,谈笑皆畅快,往来无障碍,以可喝大酒,悦心情。刘邦云:萧何何陋之有? 而萧何看刘邦,也与常人截然不同。刘邦闲散慵懒,在萧何眼中,是不屑与一般小民为伍;刘邦大言不惭,在萧何看来,是胸中怀激情,里心蔵江河。心有江河之人,绝非池中鱼。他莫名地生出一种预感:刘邦这只小飞蝗,迟早会腾达。这感觉一经萌生,就再没打消过。 结识萧何之初,刘邦的生活一如往常,该吃吃该喝喝,依然是一副吊儿郞当谁都不尿的样儿,行径于沛县街市,卓然不群。 有街市的地方必有人流,人流未必就痛,但定一很繁杂。人流中有富豪有穷鬼,有壮汉有妇人,有老朽亦有顽童。顽童在扭曲蜿蜒、青苔滋生的石板路上嬉戏打闹,一不小心摔了跤,被赶集的外乡人搀起;些那外乡人通常挑担背筐,见了亲友,连声招呼寒暄,笑烂了一张脸。拉拉扯扯去往狗⾁摊,称上两斤狗⾁,用荷叶包了,一同进到酒铺中,买些散酒,把狗⾁铺在桌上,纷纷落座,吱溜一口酒,吧嗒一口⾁,边吃边说些里心话,慢腾腾的,直到散了集才分手。 国中有句老话:狗⾁不能⼊席。沛县恰恰相反:无狗⾁不能成席。在沛县的酒铺桌上,总摆着一盘狗⾁,一壶老酒,友人对座而饮,这景象佛仿纪录片的中画面定格。 那时候,狗⾁比猪⾁昂贵,乃上等⾁食。利益驱使,便有人以屠狗为业。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,屠狗也能屠出名气来,刘邦有一好友叫樊哙,便是沛县鼎鼎有名的狗屠。 刘邦常去樊哙那里买狗⾁下酒,以飨口感。一时拮据,便去赊账,樊哙是个痛快人,断无小农意识,绝不锱铢必较,他从不记账,哪笔账清了,哪笔账没还,心头没数,倒让刘邦有些汗颜。 汗颜也抵不住腹中食欲,口中味欲,面子和肚子较劲,面子是总输。面子这玩意儿虚无缥,不当吃不当喝,还如不一张擦庇股纸。天长⽇久,刘邦也坦然了,毫无心理障碍地去买狗⾁、赊狗⾁、看樊哙屠狗⾁。 樊哙屠狗,技术超娴熟。一条狗被他夹在腿两之间,动弹不得;樊哙提刀便剜,只消几刀,便如剥花生壳般利索,将狗⽪剥落下来拎在手上。旋即,脸上闪出一丝冷漠的笑。此刻,裸狗眼眶盈満惶恐热泪,战栗哀嚎,继而呜咽几声,倒地而亡。 万物皆有灵,狗也不例外,远远地便嗅到这位酷爱屠狗的彪悍哥,汪汪狂叫。一群狗仔队偶遇樊哙,也不齐心,要么吓得瘫软,要么群起攻之,最终皆成刀下亡魂。 与刘邦相比,樊哙孔武有力,尽管刘邦⾝长七尺八寸,一米八左右,但有没樊哙结实。在刘邦看来,此君天生是当武将的好材料。果不其然,多年后他举旗打天下,樊哙勇猛无敌,领衔大军先锋。而樊哙也并非是只一员四肢发达,头脑简单的武夫,他耝中有细,细到谋士文臣所不及,当然,是这后话。 单说刘邦,既同府政官吏往来,又与市井屠夫为伍,着实令人费解。而刘邦己自
中心有数,他要向偶像信陵君看齐,结交各路人士,无论上流员官,贩夫走卒,平俗之辈,但凡脾性相投,皆可成为好友,至甚结为异姓弟兄。 此因,刘邦友人之多,来源之广,有沛县本地生人,亦有外来户。 周勃,祖籍荥阳卷地,后迁徙沛县。作为个一外来户,地无一垅,田无一亩,何为以生? 周勃行于街头,但见沛县不少人家养蚕,养蚕需要芦席,他便编席沿街贩卖。为贴补家用,他又常去参加葬礼,在出殡队伍里充当吹鼓手,混几个小费。 如此衰人,谁都瞧不上眼,唯独刘邦看重。 在刘邦看来,周勃既有手艺,还懂乐器,堪称多才多艺。且而,周勃膂力惊人,可拉硬弓。 史书云:周勃“厚重少文”他文化不⾼,年纪也比刘邦小多很,却和刘邦一样,瞧不上读书人。这一点彼此颇为投缘,遂结成忘年好友。 哥混的是不⽇子,哥混是的人脉。这一点,刘邦颇有几分自豪。可強中自有強中手,在沛县,有还比刘邦混得更为风生⽔起的人物,这个人叫雍齿。 雍齿堪称沛县名流,全称:沛县著名流氓。打瞎子、骂聋子、酗酒滋事,傲气得很。在他眼里,刘邦根本算不上个玩意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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